护照丢了怎么办

2025-04-23 09: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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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护照丢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补办申请,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经审核后补办。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护照一词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也就是说, 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所以,世界上一些国家通常也颁发代替护照的通行证件。
各国颁发的护照种类不尽相同,中国的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普通护照又分公务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
1、外交护照主要发给副部长、副省长等以上的中国政府官员,党、政、军等重要代表团正、 副团长以及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外交信使等;
2、公务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有关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3、公务普通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出国从事经济、贸易、文化、体育、卫生、科学技术交流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公派留学、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及公派出国从事劳务的人员等;
4、因私普通护照发给定居、探亲、访友、继承遗产、自费留学、就业、旅游和其它因私人事务出国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5、特区护照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二条 因公务出境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护照由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颁发,海员证由港务监督局或者港务监督局授权的港务监督颁发,因私事出境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护照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颁发。
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护照、证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