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的决定(简称“60条”)
1 “60条”有 “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某官员“解释”说,保护耕地,小产权房仍不合法。实际上,党政机关只是执政党或政府的执行机关,根本没有对法律和党的决议的解释权;具体说,该官员的“解释”是偷换概念,因为“农村集体经营建设性用地”,并非“耕地”。---
重要意义 小产权房允许农村富起来
2 “60条”有,“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然而,农民的土地产权遭到侵犯。地方政府以极低补偿夺走农民土地,滥用公共暴力驱赶农民,甚至造成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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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意义
“60条”宣称“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就意味对侵犯行为做出及时和有力的反应,才能真正显现执政党的决心。那些颇有实力的行政部门,一旦再有滥用公共暴力强占农民土地,执政党和中央政府,就要撤消当地党政一把手的职务,并将其逮捕,并以侵犯财产罪予以公诉。
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