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诗歌创作中最精华的部分,是他的讽谕诗,其中包括《新乐府》50首、《秦中吟》10首等代表作。这些诗篇广泛反映了中唐时期社会生活各方面的重大问题,着重描写了现实的黑暗和人民的痛苦,如《观刈麦》《采地黄者》《重赋》《杜陵叟》等写农夫的辛苦和赋税剥削的沉重。这些作品都称得上心苦力勤,直气凛然。这在古代批评时政的诗歌中是十分突出的。 讽谕诗在表现形式上,多数采用直赋其事的方法。《卖炭翁》《新丰折臂翁》《缚戎人》《井底引银瓶》等,叙事完整,情节生动,刻画人情物态细致传神,对发展中国叙事诗的传统有积极的贡献。 白居易的感伤诗写一时感触,而往往有深沉的寄托。其中如著名的叙事长诗《长恨歌》和《琵琶行》。《长恨歌》歌咏唐玄宗李隆基和贵妃杨玉环的婚姻爱情故事,情绪感伤,寄托深微。《琵琶行》则有遭际之感。这两首长诗叙事曲折,写情入微,加以绘声绘色的铺排描写,多方面的气氛烘托以及流转和谐的韵律声调,艺术上达到很高成就。“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唐宣宗李忱《吊白居易》),正说明这两首诗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所以清人赵翼指出,白居易“即无全集,而二诗已自不朽”(《瓯北诗话》卷四)。 白居易诗歌的基本风格是平易浅切,明畅通俗。 白居易的诗歌对后世文学有巨大影响。晚唐的皮日休、聂夷中、陆龟蒙、罗隐、杜荀鹤,宋代的梅尧臣、苏轼、张耒、陆游一直到清代的吴伟业、黄遵宪等,都在不同方面、不同程度上受到白居易诗风的启示。此外,元、明、清历代剧作家有不少人取白居易作品的故事为题材编写戏曲,如《长恨歌》演变为白朴的《梧桐雨》、洪升的《长生殿》,《琵琶行》演变为马致远的《青衫泪》、蒋士铨的《四弦秋》等。白诗的词句,也有很多被宋、元、明话本所采用。
“新乐府”一名是白居易提出的,《乐府诗集》分乐府为十二类,共最后一类标名为“新乐府辞”,即本于白居易。所谓新乐府,就是一种用新题写时事的乐府式的诗。这里有三点须说明:一是用新题。从建安时代起,文人乐府也有少数写时事的,但多借用古题,反映现实范围既受限制,题目和内容也不协调。新乐府则自创新题,故又名“新题乐府”。二是写时事。建安后也有一些自创新题的,但内容又往往不关时事,既用新题,又写时事,是从杜甫创始的,但还不是所有新题都写时事。新乐府则专门“刺美见(现)事”,所以白居易的《新乐府》五十首便全都列入“讽谕诗”。三是新乐府并不以入乐与否为衡量的标准。因此尽管实际上它们全是“未尝被于声”的徒诗,但仍自名为乐府,并加上一个“新”字以示区别。这从音乐上来说,是徒有乐府之名;但从文学上来说,却又是真正的乐府,因为体现了汉乐府精神。
概括地说,由汉乐府的“缘事而发”,一变而为曹操诸人的借古题而写时事,再变而为杜甫的“因事立题”,这因事立题,经元结、顾况等一脉相承,到白居易更成为一种有意识的写作准则,所谓“歌诗合为事而作”,这就是新乐府运动形成的一般历史过程。元稹、张籍、王建是这一运动中的重要作家。
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释、道三家。立身行事,以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指导思想。其“兼济”之志,以儒家仁政为主,也包括黄老之说、管萧之术和申韩之法;其“独善”之心,则吸取了老庄的知足、齐物、逍遥观念和佛家的“解脱”思想。二者大致以白氏被贬江州司马为界。白居易不仅留下近3000首诗,还提出一整套诗歌理论。他把诗比作果树,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的观点,他认为“情”是诗歌的根本条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同上),而情感的产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时政。因此,诗歌创作不能离开现实,必须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政治状况。他继承了《诗经》以来的比兴美刺传统,重视诗歌的现实内容和社会作用。强调诗歌揭露、批评政治弊端的功能。他在诗歌表现方法上提出一系列原则:“辞质而径”,辞句质朴,表达直率;
“言直而切”,直书其事,切近事理;
“事核而实”,内容真实,有案可稽;
“体顺而肆”,文字流畅,易于吟唱(《新乐府序》)。他的这种诗歌理论对于促使诗人正视现实,关心民生疾苦,是有进步意义的。对大历(766~779)以来逐渐偏重形式的诗风,亦有针砭作用。但过分强调诗歌创作服从于现实政治的需要,则势必束缚诗歌的艺术创造和风格的多样化。
白居易晚年官至太子少傅,谥号“文”,世称白傅、白文公。在文学上积极倡导新乐府运动,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写下了不少感叹时世、反映人民疾苦的诗篇,对后世颇有影响,是我国文学史上相当重要的诗人。 元和时曾任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因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晚年好佛。他一生作诗很多,以讽喻诗最为有名,语言通俗易懂,被称为“老妪能解”。叙事诗中《琵琶行》《长恨歌》《卖炭翁》等极为有名。其中《琵琶行》中的“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较为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