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看看作品的定义是什么:通过作者的创作活动产生的具有文学、艺术或科学性质而以一定物质形式表现出来的一切智力成果。根据大多数国家的版权法(见著作权)和主要国际版权公约的规定,可以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小说、诗词、散文、论文、速记记录、数字游戏等文字作品;讲课、演说、布道等口语作品;配词或未配词的音乐作品;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哑剧和舞蹈艺术作品、绘画、书法、版画、雕塑、雕刻等美术作品;实用美术作品;建筑艺术作品;摄影艺术作品;电影作品;与地理、地形、建筑 、科学技术有关的示意图 、地图、 设计图、草图和立体作品。
魔术是小众艺术,可以说在09年之前很少有人关注它,于是,在我们普通人眼里魔术的版权意识就没那么强烈,似乎谁知道了秘密都可以拿来变,而这时谁的智慧结晶谁的版权就不是很清晰了。但事实上,魔术也是有版权意识,一个伟大的魔术师发明出一个作品来,除了向他购买版权或者他自愿贩卖,是不可以随便表演别人的作品,这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只是我们国家法律还不健全,人民法制意识不是很高,所以就带来了这种“魔术是不是作品”的困扰。
你听谁说的魔术不是作品,并且它比舞蹈.杂技更加富有神奇色彩
呵呵
那是你要不了解作品的定义
一个舞蹈,比如说《千手观音》,是一个作品,一个作品有作者和演员 有时候作者和演员是同一个人,, 有时候作者和演员是两个人
一个杂技 ,比如说《顶碗》,也是一样的,也有作者和演员,
先是作者把这个作品想出来,然后招来演员,演员用长时间来练习这个作品。
魔术也是一样,刘谦的《魔手神彩》,作者和演员都是一个人,他在多年前把这个魔术想出来,用了很长时间来练习
最后表演出来
其实所有艺术都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