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里应该说的是劳动合同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吧,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是不能约定违约金的。
所谓的违约金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只有两种,一种就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过培训,而且这种培训必须是高质量的,而且用人单位为此支付了一定的费用的,这个一般用人单位回约定了一个服务期,如果服务期没有过就辞职,是要支付违约金的。
一个是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是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一般是两年内不能到与该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去工作的,然后该用人单位发给竞业限制费用,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的话,有些用人单位约定了违约金,那么这就是产生了违约金。一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约定违约金的。
《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可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是当事人双方经过预告可以随时终止的合同,还是劳动合同效力持续有效到双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时才能终止的一种终身合同?现行法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但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可以推断出,此类合同应该依法解释为终身合同。从劳动者一方的角度来看,应该是指直到其退休才能终止的合同。因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对劳动者的一种福利,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规定只有连续工作年限达到一定标准,劳动者才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法》设置的劳动合同解除制度无区别地适用于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而言,不论劳动合同是否约定了终止期限,劳动者均可以经过30天书面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关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规定,使得劳动合同期限对劳动者而言不具任何实质上的约束力。 根据《劳动法》第102条和《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应当是“违法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略大于《劳动法》的规定,包括“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所以,当劳动者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没有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时,劳动者无需对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风从云合偷懒了,但是,以上引用的材料,确实能解决你一部分的问题。唯一要指出的是现行有效的只是《劳动法》,而《劳动合同法》的生效日期是2008年1月1日,但是即使它没有生效,在实际的运用中,对于劳动争议仲裁或是判决,都有一定影响。还有一点,各地对于劳动合同都会有一些当地的规定,而这些规定也是有相当效力的。最后祝你好运!】参考资料: http://www.hi.si.gov.cn/zhengce/read.asp?id=1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