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承袭唐制,后改为路制。 路 下为府或州(府虽与州同级,但地位要略高于州),下再领县。宋后期增设军、监两类行政单位,视其辖区大小或归与府州同级,或归与县同级。
宋朝行政区划,实行州、县二级制。在少数民族地区,继承了唐朝羁縻州县的制度,也可以算是一定程度上的民族自治。同时在地方设置路,路是直辖于中央并高于府、州、军、监的一级监察区。至道三年,共分十五路,后析为十八路,又析为二十三路。
宋代行政区划承唐制,即州,县,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