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可以将采取的强制措施变更为逮捕吗?

2025-03-04 0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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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是可以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强制措施涉及到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或者剥夺,在适用时应当严格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发现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里的强制措施包括本法规定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

回答2:

不可以的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要由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才行
公安机关自己无权决定变更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回答3:

不可以,检察院才可以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