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缴标准如下:
5年内应补缴金额=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应缴个人账户利息+应缴统筹基金利息;
超过5年部分应补缴金额=申办补缴手续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本人补缴各年度缴费指数之和×缴费比例
2、可申请补缴的人如下:
申请补缴的应参保单位和职工;申请补缴的个人参保人员;因用人单位少报、瞒报、漏报职工缴费基数等,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缴费基数维护的参保单位和职工。
法定退休年龄 用人单位职工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年满55周岁。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个人参保人员 。
这个就不好说了,因为没个地方执行的标准不一,造成补交的金额不一样。按正常的情况下计算,应该是工资的5%左右,个人交3分之一,单位交3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