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矿务局倒闭了,工伤的工资能照常开么

阜新市矿务局倒闭了,工伤的工资能照常开么
2025-03-10 13: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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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伤者职工应当尽快到劳动局监察大队申请帮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回答2: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一)项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对此,你可以破产清算组为被告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补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待遇。可见,无论该厂是否停产多年,也无论该厂是否与你办理过解除劳动关系手续(若已解除也因违法而无法律效力),都不影响你主张工伤待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