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影响!
按你举例的来说,你只是卖掉了部分产品,只是刚好税额一样而已。购进单价160元,卖出单价400元,又不存在亏损卖出。税务监管这块有要求企业税负多少,这个就要靠你们自己去调整。
增值税管理中对进项税和销项税没有要求企业销售货物必须金额和数量对等或同一批次。根据公司业务计算进项和销项即可。
你描述的业务,只能说本月你进项税和销项税持平,本月不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税务方面没有问题。
税务也不会根据你一个月的增值税税负衡量你企业,如果是一个年度,你的增值税税负都是0,那就会找你公司了,会不会存在虚开进项发票了。
本期申报时不用交纳增值税
以及相关附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