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拌合用水要求如下: 1、拌合用水所含物质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不应影响混凝土的工作性及凝结;有碍于混凝土强度发展;降低混凝土的耐久性,加快钢筋腐蚀及导致预应力钢筋脆断;污染混凝土表面。 2、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用水(自来水、河水、江水、湖水)可直接拌制各种混凝土。海水只可用于拌制素混凝土。地表水和地下水首次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测,有关指标值在限值内才可作为拌合用水。
JGJ63-2006混凝土用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