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7号公布)第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检查,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场所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因此,我认为这里应该填写“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