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正式发布通告,机动车按车牌尾号限行,12月2日限行“1”和“9”,12月3日限行“2”和“8”,12月4日限行“3”和“7”。
从太原市交警支队获悉,违反现行规定上路的车辆,将会被“电子警察”抓拍,每4小时拍一次,并面临罚款100元、不记分的处罚。
扩展资料
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特种勤务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不受限制。
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我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警方提醒大家,此次限行时间跨度较大,请大家牢记各自车辆对应的限行日期,对违反规定行驶的车辆,交警将依法抓拍处罚。
参考资料太原人民政府我市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
交管部门介绍,对违反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者将罚款200元,不记分。对受到处罚者设定三小时之内不再处罚期限,便于被处罚者有充裕时间把车开回家或及时停放在可以停放的地点,否则,超过3小时后还继续驾驶该机动车上路将会受到重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