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残疾证还要交医保吗

有残疾证还要交医保吗
2024-11-23 04:49:3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有残疾证还是需要缴纳医保的,根据相关政策只有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才会由政府在医保方面给予一定的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扩展资料:

《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第八条 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郑州市城镇户籍、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包括学龄前儿童、在校中小学生、职工家属、无业人员、转为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无收入的孤寡老人、孤儿等。

(二)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区域内的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

(三)2007年1月1日后户籍迁入本市的男60周岁及以上、女55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应当自户籍迁入本市后满两年,且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异地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属于本办法的参保范围)。

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的人员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回答2:

在不同地方具体的情况可在当地残联咨询;另外,在外地救治,除可以享受医疗保险、新农合正常报销外,如果个人医疗费负担仍较重,可以在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城市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补助。
下面是国家的统一规定:
第十五条  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供养条件的残疾人,由民政行政部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供养范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仍不能保障基本生活的残疾人家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护理补贴。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补助。符合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享受城乡大病医疗救助。
第十七条  残疾人在医疗机构就医挂号免交普通挂号费。鼓励医疗机构对残疾人就医适当减免检查、治疗、住院等有关费用。

回答3:

回答4:

有地方《残疾人证》还要交医保的,现在只有残疾军人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不管是在单位工作、失业,还是农村的,一辈子不用缴纳医保基金,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待遇。

回答5:

各地政策不同有些地方一级或二级无业的残疾人不用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