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退伍军人六十岁后每月可享受政府补贴八百元吗?

2025-02-23 15: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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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

原来在农村或者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而且要经过认定的才能享受这项补贴。

政策中并没有对年龄上作出界限,但是时间上却是有区别的:一是1937年7月7日到1954年10月31日时间段符合标准的军人,退役后享受省级的补贴标准是737元/月,;二是1954年11月以后服役的符合标准的退役人员,中央和省的标准分别是360元/月和400元/月。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在军人退出现役时一次算清。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按本人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工资20%的总和计算;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的20%乘以服现役月数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

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规定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计算为首次安置地参保缴费年限;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和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但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以及复员的军官、文职干部,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计算为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