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妻离婚没有孩,可是几年过去了又回来起诉我要把孩子给我,我现在已经有家庭了

2024-11-18 10: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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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婚姻解除了,非你本人自愿情况下她的主张无效。
二、如果只是性格问题,没有其它过错或实质上影响你们婚姻关系的问题合好重新开始新生活也就失为一种好的选择,主要有了孩子,孩子是无故的。就凭你说的双方条件,当初离时她不要抚养费也有想和好的想法,否则不可能不找你要抚养费的,要么就是“她太傻”。
三、孩子的抚养费你应支付,尽管当时协议中你不承担,但不影响她现在向你提出主张抚抚费理由的成立,上法庭会支持她的主张的。还有一点一般人可以不注意,尽管你们离婚了,她带着孩子没有生活来源,你也从法理上有帮扶义务,协助她解决生活困难,比如办理低保或给予经济上的支助等。还有她没有居住地,现居你处你是撵不走她的。所以你闹的头痛,就这样情况有关组织或法律也没办法。
四、你可以找居委会或妇联给调解一下,看是否有转机。

回答2:

到底是不是你的孩子,需要做DNA

是你的孩子,你就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