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真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被强制送到精神病院,目的是及时通过专科医院的治疗,让病人恢复健康,这不可非议。病人应该静下心来,好好接受治疗,早日康复,回归家庭和社会。
如果一个人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而被强制送到精神病院,那是严重侵犯人权,这个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被强制了自由,可以先假装配合治疗,等有机会跑出去或跟亲朋取得联系,让他们到公安机关报案,把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解救出来 。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来回答你吧!如果是闹矛盾和租户同事房东朋友等发生的事情引发的一般来说人多那方说辞比较多!排除其他故意对你的干扰或者有意识地误导你的作风的,其余的得看具体是个什么情况!如果你在一定时间内饱受折磨精神上思想上还得不到适当的休息你就要清楚再遇到什么事有可能你会反应过激我就是属于脾气有点暴的所以就吃亏!当然在我身上发生的事是极其不公平的哪怕我掌握了录音我的录音笔也是被J方收走了的!我建议你如果还没有通知你的家人或者通知了他们不来的情况下你可以求助任何你想求助的人只要是碰到一个愿意的就能来接你!或者你在要被抓去之前联系你可以联系的任何人并找到一个可以带着律师和懂法律的人过来要求释放!当然这个也不太可能!只能说联系人来接你出去!当然你要抓住对方拿手机给你让你联系的机会!其次就算对方更相信的是和你对立方的说辞你好好思路清晰地解释一番相信还是有一点点作用的!当然我用的是哭!略显夸张!然后嘛如果登记时候能用假名假信息就再好不过啦!注意只描述事情经过不夸张也不要太潦草太不具体!可信度就不高了!其余有什么想说的自由发挥!看个人咯!
如果是你的父母那么你可以参照我的另一篇回答!
1、只有被有资质的正规医院或相关权威鉴定机构确诊或定性为精神病后,才能被送到精神病院进行治疗。
2、如果没有相关诊断或鉴定被强制送到精神病院,应该是一种侵权和侵犯人身自由的行为,你可以到医院管理部门或强制送你去医院的人所在单位去反应情况。
3、你也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走法律途径进行依法维权。如果人身自由已经受到限制,可以寻找机会寻求亲戚朋友的帮助或报案。
一是瞅准能逃跑就跑,远远地离开这里,重新生活。
二是假装配合,等待出院,出院之后就离开这里,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生活
作为你的监护人,你的父母是有权利的将你送到精神病院的。父母把你送到医院肯定是你确实有一定症状,只是你并没有感觉到,服用的药物肯定是对你症状的,刚开始应该有点副作用,不过一段时间的系统治疗后还是会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