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

2025-04-06 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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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正确答案甲对乙错没问题;第一,首先应该弄清楚“投标人澄清”和“投标人提出异议”得程序和要求是不一样的。本题是两个投标人一起提出异议,而非澄清。关于对开标“提出异议”的要求是:投标人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由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依据条例四十四条。

第二,《释义》解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办理投标事宜,可以视为串通。本题所述是两家投标企业一起提交一份经两人签字的质疑材料,而非委托同一单位或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简单点说就是一起提出异议,并不是委托同一人或单位投标,且题中未提及委托书)
第三,《条例》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本题中评标委员会并无违规情形,代理机构应将质疑材料提交招标方,由招标人作出答复(招标人有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代理机构得行为明显干扰了评标专家独立评审。(招标人委托的业务范围不包括受理质疑、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