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已经13年了,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养老保险,公司无理由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2024-10-31 04:10:3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找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寻求帮助。
工会、法律援助机构都可以提供帮助。
你只要拿出一点点可以证明在公司上班的证据(银行卡、工资条、工作服、打卡出入的卡片等等)就可以,劳动合同纠纷法定要求用人单位是举证责任方。
就是说只要你拿出曾经上班的证据,公司就必须拿出劳动合同、缴费收据等证明,否则100%公司败诉。
有些在外地注册的小公司,会规定保险在工资里发,由员工自行缴纳(有法定条件的)。这里面比较容易产生纠纷,有些员工签字确认过,但自己忘记了。
无论如何,没有劳动合同,公司是必须做出赔偿的。(有时候对单位的行政罚款比赔给个人的钱还多,所以聪明的老板情愿和你私了)

回答2: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3:

这个很简单,首先你必须把你上班的打卡记录复印一份,公司辞退你的书面文件,还有你的工资条,身份证。带上这些东西去当地的劳动仲裁,提起申诉。这样就可以帮你解决这些问题了,可以拿回你应得的一切劳动报酬和养老福利。

回答4:

首先得通过劳动仲裁确定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有劳动关系,13年不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视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无理由解除,单位已经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2倍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有异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回答5:

和劳劳动部门投诉嘛。要求劳动部门找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