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如果你动手那么你也会受到处罚,老人69岁,派出所可以拘留他。
建议起诉。
轻微伤是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先调解,调解不成可以起诉强制执行
首先轻微伤不构成拘留
其次,如果构成拘留的话,不会拘留你~~
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先调解,调解不成可以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这种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案件,派出所一般会先予以调解,如果不成功,那么就要予以行政处罚。如果双方都存在殴打行为,那么双方都要处罚,如果情节相当,那么考虑公正公平,如果一方拘留,另一方一般也予以拘留,只是如果殴打六十周岁以上的人作为法定加重情节,肯定是要十日以上拘留,而另一方可能相对拘留少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