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个人可以保管档案吗?

2024-11-15 21:23:5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辞职后,个人不可以保管档案,档案必须挂靠人才市场、人事局或者人事代理公司,从公司辞职的档案由公司转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公司不予办理的需要自己到人事代理公司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回答2:

你的户口在太原市,这点你放心好了。你自己是不能保管档案的,你可千万别自己好奇打开,否则的话,没有单位肯接收你的档案了。你应该将档案送到你所在地的人才中心管理,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这样才不会影响你的退休费,或是医疗等等。你的问题到了人才中心就全部解决了。

回答3:

首先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将档案留在自己手上。因为如果档案保存在手上,可能会发生失效。特别是如果长期储存个人手里,很容易导致档案失效或丢失,问题出现的概率更高。
1.所有人离职前档案都存放在户籍地或当地人才市场,大家离开后可以先不做档案转移手续,因为档案存放在这里是安全的,所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等到都有了新的工作,再根据工作岗位重新托管档案,以避免在此特殊时期出现问题。
2.另外有些人离开公司前的档案存放在企业里。那我们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很有可能被单位交到自己手里,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尽快把档案交给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在我们找到新工作后,再次办理调档手续。
3、还有一部分人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可能已经找到了新的工作。那么我们保管档案的时候,根据新单位的要求,可以重新托管档案,存放在当地人才市场或单位内部。我们只需要正确准备基本个人资料和机关签发的尽快书就可以办理手续。
在离职后,要把档案存放在拥有人事管理权的机关,以便每个人的档案以后都可以正常使用,否则会影响我们找新工作。

回答4:

离职后档案存放在哪最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