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房主过户房子需要拥有居住权的人同意吗?

2025-04-29 22:22:5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他们没有结婚就属于是你妈妈的私有房产。
但是拿结婚证的时候如果是补办结婚证从同居时起算的话,你母亲买房时间如果又在同居之后的话就是属于共同财产。

不太理解何为居住权?(他们之间签署租赁合同了?)
房屋属于你母亲个人所有的话,只要征得房屋所有人的同意即可。

回答2:

如果已经去国土局办理赠与手续,并且已经更正了产权证,那么05年的欠条无效。如果只是口头赠与,有效。

这个属于过往债务,如果说,那时候已经将房子做了抵押,那么你们的赠与是不合法的,如果深究起来比较麻烦。可能会将债务继承给受赠与人,想通过这种方式避债有点给自己找麻烦,可能还要看欠条的内容吧

回答3:

如果是共同财产则是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