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中院判决,市检察院驳回抗诉申请,怎么办?

2025-03-13 13:06:0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对于:(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回答2:

  现实的中国,有时是很丑陋的,这话你可能不爱听,也很残酷,但你不服又能如何呢?
  1、你的说法可能不全面吧,一个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可能在法院卷宗里只有原告所提交证据?那会诊单是怎么来的?你质疑系非法采集,你质疑的依据是什么?你凭什么断定是非法的?你提出的所有观点,都必须有充分有力的证据,而不是你分析判断出来的,那在法律上毫无意义。我猜想现实情况是,医院当时应该是会诊了,只是没有当场作出详细的记录,可能是后来补记的。在法律上,只要是真实的,补记也是可以的。补记不是伪造。
  2、对于医学鉴定,不能怀疑一切,不能只要不符合自己的想法那就是不正确的。你提到鉴定结论意见是:医院诊断时存在不足,但与患者病情加重无因果关系。这个结论已经承认了初步诊断的缺陷,至于后来的因果关系判断,属于专业范畴,我本身是检察机关的,医学也不是我的专业,如果我来办案,我也只能听鉴定专家的意见。
  你对鉴定程序及结论有异议,这个异议,必须提出异议的依据,不是申请一下就可以了,如果没有充分的依据,那你的申请再鉴定只能是被驳回。
  3、你到省院去申请再审,也必须提供充分的依据,并不是结果不符合你的预想,那就是错误的,特别是涉及到医学专业领域,检察机关一般以权威的鉴定意义为参考。你只是申请再审的理由是质疑鉴定意见,却拿不出强有力的,足以推翻权威医学机构的鉴定意见的证据,一般是驳回再审申请。
  你应该先冷静一下,对于鉴定意见,你为什么不能接受?如果你就是不接受,那你又有什么科学的依据?情绪化的思维对你毫无益处,你要想把你的意见让别人接受,必须拿出让人信服的理由,否则别人为什么必须听你的?我建议你可以咨询一下你信任的权威专家的解释。
  另外,如果你实在接受不了,而你又有时间和精力,那你可以天天上门找医院领导,让领导头疼,这问题解决也就近了;你也可以天天去上访,当专业户,这个医院也害怕,也会想办法与你和解。中国有句话:人生不如意八九,岂能尽如人意?生活就是这样的,本来就不易,能调解还是调解吧,大家都让让吧。

回答3:

需要你搜集更多的有利证据,然后再申请再审或申请检察院抗诉。还有一个办法就是上访。

回答4:

摘要说明
最高院(2018)粤73民终1530号公告指导性案例(香奈儿与叶孟宗)明确表明。判决依据是:::对于商品形状能否侵害到商标人的商标专用权。商标法没有任何直接,具体的规定。因此,无法适用巜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本案纠纷。
①就是说,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不构成商标侵权。无罪。
②但是,三级法院加宁波市检查院。统统依据《商标法》及巜商标法实施条例》认定我构成商标侵权。有罪。

到底是那个才是准确。现在法院检查院都是净眼瞎,依法治国,就是欺骗善良人们的一句鬼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