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成轻伤,对方不肯赔钱怎么办?

2024-11-16 22: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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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生活中,如果与对方发生了口角,上升到打架,出现了人员受伤。在打架后双方是可以在私下进行协商的,但是如果协商不成有可能判处故意伤害罪的。那么如果打架致轻伤对方不调解该怎么办呢?受害方达到轻伤,将其殴打至轻伤的一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将会被按照刑法234条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对方有权不接受民事调解,即便对方接受调解,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检察机关还是会依法提起公诉的。除非,检方经案件审核后,认定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主观认罪态度好,未造成严重后果,当然如果能取得受害人的书面谅解基本就有可能构成检方不提起公诉的条件。但是,这个并非是必须的,很大程度上,根据法律规定会进入诉讼程序,走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程序;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意见,无法取得受害人谅解,打人者会被判处较重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答2:

�0�2问:我是湖南长沙人,前几天,因一点小事,有两个年轻男子把我打了一顿,头部流血不止,花费医药费1万多元。经鉴定,我的头部构成轻伤。但对方始终不肯赔钱,公安部门也没有做进一步处理。请问,我该怎么办?李诗林律师: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殴打他人构成轻伤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有规定,对于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可以进行刑事和解,但前提是双方必须对理赔问题达成一致。在本案中,对方不肯支付相关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那么你有权拒绝刑事和解,可以请求公安部门追求其刑事责任。如果公安部门不肯立案,你可以向检察院申请,要求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

回答3: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在刑事案件审判后,单独提出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回答4: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对方不接受调解的话,也可以在法院起诉。

回答5:

被人打了如果协商不了,对方不赔偿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