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资产投资后的劳动关系怎么处理

2025-03-09 11:59:3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劳动关系。
最好是解除AB公司的劳动关系,员工进入C公司后均与C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否则劳动关系会比较复杂,将来不好管理。
2、AB合作的性质。
他们本来是两个独立的公司,所以不存在重组的问题。也不是分立。就是合作关系,共同出资成立的一家股份公司。(A公司的实物也是折算成资金计算股份的)。 
3、A公司的员工不适用于第34、35条。
因为这不是重组和分立,重组就是重新划分业务权限后的再次组合,分立就是拆分。这个情况是另外合资成立公司。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条,是成立的。这个C公司相当于A公司的参股单位,可以与A保持劳动关系,或者不保持直接与C建立劳动关系。

别搞那么复杂了,就是两个公司合作又成立一家公司,两个公司都会派一些人去新公司,可以算外派。这个时候如果大家觉得新公司好,肯定乐意与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否则愿意与老公司保持劳动关系。这都是可以的。你管他是重组还是分立呢。

回答2:

具体根据劳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