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对于数量较多的个人客户,华夏银行上门代为办理华夏速通借记卡和华夏速通卡。办理华夏速通卡须填写《华夏速通卡个人用户业务开通/变更/撤销申请书》,签订《华夏速通卡个人用户业务用户服务协议》,并提供持卡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如为他人代办,还须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安装。 持华夏速通卡、车辆行驶证、《华夏速通卡个人用户(单位用户)业务开通/变更/撤销申请书》和《华夏速通卡个人用户(单位用户)业务用户服务协议》,驾驶车辆到快通公司营业厅安装速通电子标签,使用。 使用华夏速通卡配合速通电子标签通过收费站ETC车道,速通电子标签发出“嘀”的一声,标签指示灯变为绿色,车道栏杆自动开启,即可通行。
扣款。 快通公司按日将华夏速通卡的扣款信息发送到华夏银行,由华夏银行从用户华夏速通卡绑定的华夏速通借记卡(信用卡)或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扣款,并以短信通知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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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信息查询。 持华夏速通卡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时,出口处费额显示器将显示本次消费金额。持华夏速通卡到快通公司营业厅或致电快通公司查询本卡的通行信息,也可登陆快通公司客服网站查询打印华夏速通卡近6个月(不含当月)的通行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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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打印。 华夏银行提供华夏速通卡近6个月内(不含当月)高速公路通行费代缴费业务发票,用户在每月5日后可按月汇总消费金额打印。其中个人用户可凭华夏速通借记卡到华夏银行任意营业机构打印,单位用户可持介绍信或业务服务协议到其开户行打印。
7
挂失、换卡和注销。 如果华夏速通卡遗失,请到华夏银行柜台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华夏速通借记卡,即可办理挂失、换卡和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