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对我的父母很不尊重,我也很不喜欢的的为人处事,该怎么办,想离婚,还有孩子

2024-11-06 04: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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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老公不尊重老婆的父母,想必是有原因的。双方坐下来好好谈谈,找到问题症结所在,共同作出努力调整好亲情关系。若是老公仍然执迷不悟,不能为家庭和谐作出让步而导致婚姻破裂,可以提出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关于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一、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 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二、男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八个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回答2:

你得清楚为何他会不尊重你得父母,把这个原因搞清楚才能对症下药

回答3:

考虑清楚,有孩子了,离婚对孩子影响很大的。可以认真谈谈,看是什么原因。

回答4:

1你知道你老公为什么对你父母不好吗?
2你对你老公的家人是什么态度?
3好多事都是有因果关系的!
4试试改变自己一下。
5如果你做事没的挑,那就是他没有家教了。
6实在不行就和他谈来开了。再看看他是什么态度?
7比此都包松容一点……毕竟还有孩子,毕竟我们也会老……

回答5:

你们可以就财产分割、孩子监护权达成一致,协议离婚。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