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的条件有两个:一是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二是使用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由国家财政全部负担。 目前,国内投资评审还没有一部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只能满足上述条件(二),并不符合参公条件。 但部分地方,参公管理比较宽松,或因财政内部单位平衡待遇,也有让投资评审中心参公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