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2年购买了一套期房,当时房子没有预售证,售楼小姐说预售证正在办理,我交了十一万的定金,售楼小

2025-04-04 06: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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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去房管局反映就可以,发商在未办理出预售证的情况下,私下收取购房者的房款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开发商跑路或者是倒闭了,购房者的钱是很难要回来的,就造成了诈骗罪了!
销售员的承诺其实就是一种诱导,也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
希望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