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法律依据: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2013第128号)第二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 被判处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看守所属于国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执法机关,不负责执行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