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退货,卖家同意退,但快递到后拒收,说是影响二次销售。

2025-02-14 04:25:1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买家自己选择错误对举证不利,是质量问题,卖家全责被卖家忽悠责任自负。七天无理由是给买家反悔权利,就是签收后不想要了原包装退货退款只需承担运费。旺旺是否有聊天记录,双方协商不成的满72小时请求客服介入处理3天举证时间,开封想要退货退款一定是质量问题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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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2017年年初出台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不仅对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进一步细化,还另规定了补充了以下三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这样规定下来,网络购买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就界定为“4+3”的情形。

如果说,上述关于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情况主要是从技术层面规定的,对于那些不属于技术层面,无限制滥用后悔权的做法,法律也有禁止性规定。消法第四条规定,“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消费者行使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和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都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七天无理由退货

回答2:

买家自己选择错误,对举证不利
明明是质量问题,卖家全责(费用卖家承担)
偏偏被卖家忽悠,责任自负
七天无理由,是给买家反悔权利,就是签收后不想要了,原包装退货退款,只需承担运费。

旺旺是否有聊天记录,双方协商不成的,满72小时请求客服介入处理
3天举证时间
开封,想要退货退款,一定是质量问题才可以。
这不是自己找事,费用还自己承担,提供不了聊天记录的,自认倒霉吧

最坏只能选择“维修”

回答3:

总归要申诉的,不然吃闷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