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户口 一个办身份证没录指纹 一个办身份证的时候录了 现在想保留那个没录指纹的 ,要怎注销

2025-03-09 23:42:1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该项是不能选择注销:
  1、双重户口的,只能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2、书面说明该户口形成的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对应的身份证也同时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回答2:

直接去户籍办理科就能解决

回答3:

一个人能再上一个户口吗?要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