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笔试成绩÷2(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其中,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百分制6:4的比例合成。不进行专业考试的,结构化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即为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也就是:总成绩=126/2*.5+88*.5=31.5+44=75.5
1、公务员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3、报考检察院系统要求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职位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检察业务专业科目成绩×30%。
4、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类专业科目成绩×30%。
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考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其中进行专业考试的,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百分制6:4的比例合成。
一般是笔试成绩除以4+面试成绩除以2得最好成绩。省考都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