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在民政局签了离婚协议,协议上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内容,经双方签字认可,就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现在离婚证已经办理,离婚协议已经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丈夫当时胁迫了你或者有隐匿财产等欺诈行为,一年内向法院起诉,可以撤销你们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
协议离婚双方意愿下,不能重新分割,可以提出诉讼,基本驳回
重新分割情况1.非自己意愿签订协议情况
2.对方有转移财产不知道情况
一年之内可以的,但要双方同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