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卡是相对于主卡而言的。每个开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可为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年满13周岁以上的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申请附属卡(附属卡申请人不满18周岁的,须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每张信用卡主卡最多可申请两张附属卡(银行可自主规定),主卡持卡人有权要求注销其附属卡。附属卡的信用额度由主卡持卡人在不超过本人相应主卡信用额度的前提下自主指定;在主卡持卡人不指定的情况下,附属卡的信用额度与主卡相同。
附属卡所有交易款项及相应利息、费用等均计入主卡帐户,由主卡持卡人承担全部还款责任。但主卡持卡与附属卡持卡人对所欠款项互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信用卡是主卡,而附属卡是建立在主卡上所申请办理的一张附属卡。
信用卡附属卡简称附卡,与信用卡主卡存在从属关系。附卡申请人与主卡申请人条件主要体现在年龄的差异上,主卡申请人要求18周岁以上,附卡申请人要求14周岁以上。主卡和附卡属于同一账户,共享信用额度,附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均由主卡持卡人承担,由主卡持卡人向发卡银行还款。
因此,主卡持卡人与附卡持卡人之间多为财产共有关系,或者彼此非常了解和信任。同时,主卡持卡人有权决定增加或取消附卡。如主卡持卡人申请取消信用卡,附卡也将被取消。主卡持卡人要求中途停止使用附卡时,其未了结的债务,仍由主卡持卡人承担。
信用卡附属卡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