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措施总体配置应遵循的原则

2025-03-29 21: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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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应根据水土流失不同类型区确定各区的生产发展方向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2)应根据规划区不同区的水土流失特点和开展工作的需要,以小流域为单元,分期分批进行。

3)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应以小流域四周分水岭为界,进行全面规划,建成完整的防御体系。

4)根据流域内各类土地的适应性和发展生产的需要,确定土地的利用规划,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在不同利用的土地上分布配置不同相应的治理措施。

5)治理保护应与开发利用相结合,根据各类土地防治水土流失的需要,因害设防地部署各项治理措施,而各类治理措施的产品又要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通过坡改粮梯等基本农田建设,解决群众粮食问题;通过造林、种草和营造果园、经济林,解决群众燃料、饲料、肥料等问题,并于当地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结合,建成商品生产基地,发展市场经济,促进群众脱贫致富。

6)不同类型地区的小流域,其治理措施各有不同,应因地制宜,不能千篇一律,生搬硬套。

7)小流域综合治理可分别在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选取一个有代表性的典型小流域(流域面积20—50km2),进行典型治理措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