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在于,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当事人不主动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干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形式案件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代表法律进行制裁。
你所说的造成了人身伤害就应该算是刑事案件了
现在的警察很糊弄人的 被害人可以找个律师辩护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现在的社会很现实,最好送点礼什么的。
关键是看伤情,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即为刑事案件。派出所不可能立为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是通过法院受理的,派出所应该受理为行政案件(治安案件),殴打他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根据你介绍的伤情应该不够轻伤,应该是轻微伤。但派出所应该有权力将违法嫌疑人以殴打他人为由治安拘留10到15天。
主要看受害人的伤情,如构成轻伤以上即应立为刑事案件;如构成轻微伤应立行政案件;如未做伤情鉴定也可按殴打他人立行政案件。
看你的叙述应该已经构成刑事案件了,处罚的关键还要看被打的人伤情如何
应该构不成轻伤,所以公安局应该会跟你们调解,你们赔点钱就没事了。
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