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夫把房子公证给儿子后,又过户给现在的老婆了,我儿子有权要回房产吗?

2025-02-23 07: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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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回答2:

前夫把房子公证要给你的儿子,现在没有你的儿子的同意他不能够过会把这一个房子交给别人,所以你的儿子是有这一个权利要回的

回答3:

一般情况下,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但是有以下情况除外。因房产已办理过户,很难再取回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当出现以上法定事由时,不论赠与合同是以何种形式成立,是否经过公赠,是否完成交付,赠与人都可以提出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