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很经典“任何分手的原因,归根结底都是因为不够相爱”,仔细看很有道理哦,至于为什么不够相爱,那因素可就多了,“性格不合”只是其中一种而已。
占一定得成分,喜欢一个人需要三个理由:一、看着舒服 二、性格开朗活泼 三、双方有感觉 你可以反过来想一想那是不是合适的理由?我不便多说,感情是一件很曼妙的事情,同时也存在它的诡异性。
有些是,有些只是为自己的变心或是怕伤害对方所找的借口罢了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