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2024-11-02 15: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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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回答2:

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即您和妻子各得到共同财产的一般。

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回答3:

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1、夫妻

即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或者妻,已经离婚的或者尚未结婚的不是配偶,不享有继承权;依据婚姻法的规定,构成事实婚姻的相互享有继承权。

2、子女

(1)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相互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相互之间由于没有法律关系,所以不具有继承权。

(3)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由于形成抚养关系而相互具有继承权的,不影响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继承权。

3、父母

包括非婚生父母,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3、丧偶儿媳

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与养祖父母之间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遗产

回答4:

一方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两次分割。先分割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再对去世一方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世的一方并不能独自占有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的分割顺序:

1、无夫妻共同协议的情况下,一般应平均分配。

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分配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也即是去世的一方可以获得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

2、无遗嘱的情况下,对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再按法定继承来分配。

死去一方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应按照法定顺序来继承,一般为配偶、父母和子女。

二、法定继承的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是并列关系,没有先后顺序,财产继承时应共同进行分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不存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扩展资料:

在世一方没有权利处理去世一方的财产,不论是在世一方,还是去世一方,在遗嘱或者处分财产时,都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对方的部分。

如果去世一方没遗嘱,其遗产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如果去世一方留有遗嘱的,其遗产按遗嘱内容分割,遗嘱中处分了共同财产中对方财产部分的该部分遗嘱无效,但不影响遗嘱中其他部分的效力

在世一方如果擅自处理应属于已去世一方的遗产部分,继承人可以因自身继承权受侵害为由提起诉讼。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配是不是以遗嘱优先?夫妻一方生前有立下遗嘱的话,死了之后则会按照遗嘱优先的标准来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①、工资、奖金; ②、生产、经营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即您和妻子各得到共同财产的一般。

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参与夫妻平均分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回答5:

妻一方死亡的,应当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至于夫妻间有对于这方面的约定的除外,在分割遗产时,先对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平均分配,拿出一半给配偶,剩余的一半以及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才是死亡一方的遗产,即夫妻一方死亡后需要进行分割的财产。

在明确了夫妻一方死亡后哪些财产属于死者的遗产后,接下来就是对遗产作具体的分配。按对死者的遗产进行分割首先是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对死者遗产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遗产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继承。

法定继承人同一顺序的,对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情况下应当均等;实际情况中,继承人存在有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在对死者遗产进行分配时应当适当照顾;生活中继承人在死者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是继承人是与被继承人一起生活的,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是少分。当然,若继承人相互之间经过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扩展资料: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一方死亡的,应当平分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注意此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离婚时的分割办法有所差异。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应按当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妇女、儿童一方等原则进行分割,因为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双方相互丧失对方的继承权。

而在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的一方配偶享有对方的继承权,所以,分割遗产时,采取平分的原则。遗产分割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转化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即继承权转化为财产所有权,继承人可以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只要符合法律的程序,他人无权干涉。例如,寡妇继承了丈夫的遗产后改嫁的,完全有权利带走其继 承的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