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才引进落户问题

2025-03-03 04: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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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受理条件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2)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3)男年龄50周岁、女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以上并已履行满一年,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

  (4)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三年的)。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1)引进单位的人才引进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单位考察意见、被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等);

  (2)《流动调配登记表》(可下载)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3)引进人员档案;

  (4)符合引进落户条件所对应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职称、奖励等);

  (5)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拟引进人员原工作单位为其出具的思想、工作表现材料;
  (6)未婚的:未婚证明书

  已婚的: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7)《招用人员就业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对账单》。
这是一般的人才引进流程,目前来看,你还不符合人才引进的落户条件。

回答2:

我记得毕业两年内都可以按毕业生落户来走的吧,除非你已经报到落户在外省市的单位了,否则哪怕是户口回了原籍也还是有机会走毕业生落户的。你要想了解人才引进的话,搜一下这篇文章《老学长整理的天津户口政策解读---原来人才引进是这么回事!》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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