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提出经济法这一概念的是法国的一些空想社会主义者,莫雷利在1755年出版的《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使用了经济法这一词语。现代经济法的概念形成于20世纪初期 。1906年 ,德国学者在《世界经济年鉴》中使用了经济法这一名词,用来说明与世界经济有关的各种法规,但并不具有严格的学术意义。
C.德国。我想你提的应该是“经济法学”吧?经济法学和经济发是有区别的了。一是没有经济法,就没有经济。二,经济法学是它是法学界的一种学术类的产物,具广泛性且没约束力的。而经济法就不同了,它是由国家颁布并实施推广的,具有法律效应。。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和战后,制定了不少有关经济法的规范性文件,比方说《关于限制契约最高价格的通知》、《煤炭经济法》、《防止滥用经济力法令》等等。这一新的法律现象,也就是经济法学的一个稚影了,后来在科学家们的不断深入的研究下,并随着一批新学术理论的提出与推广,也就逐渐的形成了我们今天看到的经济法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