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怎么办

2025-03-01 04: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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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认定书,是劳动局的行为,不服,向上级劳动局提出复议或是行政诉讼。

回答2: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复议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回答3:

可以申请重新认定、向上一级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认定,或者直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不过必须得理据充分,不能全凭个人观念认为是或不是工伤,找到确切的法律依据。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