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法院认为有转移财产的嫌疑的话都是会这样做的,不过你只要有证据证明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且你不知道该借款的存在。还有就是你们离婚时债务是如何约定的,随说不能对抗第三人也是有作用的。
1、如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按照现行法律告你有法律依据;除非该债务不是用于共同生活;
2、房产是你儿子的名字,如债权人证明不了是你们的钱购买的或为了转移财产才落户到你儿子名下的,那么法院是不会查封的。
这事最好找律师,他背着你在外面借债,责任在男方,但是债主会认为这个债务是在你们离婚之前,所以债主认为你要分担一半,可你属于不知情,所以你最好找律师,哪怕花点钱也要问清楚的。
如果欠款是离婚前所欠,你离了婚也脱不了干系。至于房子的户主是你孩子的,要看那房时谁买的,你孩子是否有经济能力了。如果是你儿子自己买的,当然他们没权查封了。
一.不与理睬,当时离婚你丈夫没提出来,
二.五十万用得清楚,借时你知道就该还一点。
发生在离婚前还是离婚后?如果离婚前发生的,和你有关系,如果离婚后发生的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 而且离婚前发生的话,还要看你前夫是不是告诉过你他借钱的事情,如果告诉,那你家的财产都是公用财产需要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