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好的法子,2015没有施行全面二孩政策,如果涉及到超生,计生依然有权利处罚,你可以试着去协调把处罚弄到最低,
对于2015年超生二胎己落户和计生办有追究责任,前提是需要了解该地区办理入户的条件有没有更改,才可以明确超生入户计生部门有没有权力去追究的。部分地区很早就放松了办理入户的条件,超生可以办理入户但是需要后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例如广东省在2015年8月份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就曾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申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的前置条件。也就是说对公民进行户籍登记属公安部门的职责范围,依法对违法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卫生计生部门的法定职责。违法生育子女入户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两回事,两者既不相矛盾,更不相互否定。
要是该地区办理入户已经和计生部分脱离了,那么超生二胎入户以后,计生部门是没有追究的权力的,因为强制收取社会抚养费的不再是计生部分管理,而是户籍登记属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