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型式的用户,在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前提下,经与供热单位协商,就暂停供热时间、交纳基本费用等事项达成一致后,可以由供热单位暂停供热。按照《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的规定,每个采暖期的基本费用按“采暖费总计”的60%支付。该内容来源于丰台区供暖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