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需要赔培训费么

2024-11-17 11:26:5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 和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因此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需赔偿。

回答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答3: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回答4:

如果大家都是这样的,
你们可以联合起来告他们。
如果就是你一个人,比较麻烦
毕竟你们有书面协议,
就怕他们不会放过你

回答5:

1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82条,你可以主张让用人单位赔偿你工资的双倍。
2社保应该从你们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当月给你缴纳,用人单位不给你买保险,你可以主张补交,或现金赔偿。
3用人单位虽然支付了你的培训费,但是你有和单位另外签订《服务期限协议》吗?如果有,那么你确实需要赔偿剩余(还没有履行服务期限)赔偿金。如果你和用人单位没有签《服务期限协议》凭什么要你赔偿。
4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你的第一反应应该是收集证据。然后到你们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医院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