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赫的组曲创作把这个流行已久的体裁推向了最高极限。其标题“法国“和“英国”虽非巴赫本人所起,但反映了他创作中吸取融合其他民族风格的影响(法国组曲BWV812-817是因为“按法国风格写成”,英国组曲BWV806-811是因“为英国显贵而作”)。两套组曲都包括标准的四个舞曲,每首英国组曲前都有一首前奏曲,其中有些是巴赫特意将意大利的室内乐形式移植到键盘乐的试验,如第三组曲的前奏,实际是全奏与独奏交替的协奏曲快板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