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法院诉讼费是怎么交的

2024-11-06 11: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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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法院诉讼费当事人凭人民法院开具的交费通知到当地指定银行交费,并以银行开具的收据作为已交(预交)诉讼费的凭据,到人民法院换领诉讼费专用票据。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管理办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严格实行收缴分离。人民法院按照受理案件适用的诉讼费标准确定具体数额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

当事人凭人民法院开具的交费通知到当地指定银行交费,并以银行开具的收据作为已交(预交)诉讼费的凭据,到人民法院换领诉讼费专用票据。人民法院开具的交费通知书必须分别明确当事人应当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的数额。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按照裁判文书确定的诉讼费负担数额同当事人进行结算。对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的负担与其他诉讼费的负担应分别结算,其他诉讼费的结算应有详细支出清单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第十六条其他诉讼费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支出范围、增加支出项目和提高支出标准,不得将人民法院正常的业务经费在其他诉讼费中列支。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回答2:

案件一经法院立案后,法院开出交费通知单,上面有交费的具体时间,地点(一般是到指定银行交款)交完钱后,把交款凭据交回法院等候开庭通知。

回答3:

以诉讼标的额的高低计算讼讼费用,例如民间借贷纠纷一万元,则一万元的计算标准,低于或高于万元,又有另外的标准。 供参考如可行请釆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