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的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首先,你要明确你所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权性质,是出让还是划拨,还有一种是解放初期继承,沿袭下来的土地。如果是沿袭下来的土地是属于自然享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土地使用权不同于划拨喝出让,理所当然应该得到补偿,但政府会钻空子,会说成的划拨土地不予补偿。如果是出让性质,应减去使用年限进行补偿,相关法条《土地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暂行规定》《物权法》等等。
2、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有2种,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新的拆迁管理条例不同于91年拆迁条例之处就是补偿的标准,91年拆迁条例是按照重置价格补偿,而2001年拆迁条例是按照市场价,这更有利于被拆迁人的利益。
3、如果对土地使用权不进行补偿,你可以首先向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申请行政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你可以选择行政复议,诉讼方式维权。
4,不要轻易妥协。
国有土地,只要你有证,只要你不拆,谁也不敢动,因为那块地皮是你的,谁也动不了!但是,如果你说你有使用权80年,我觉得那不是国有土地征,是集体土地证。因为国有土地就是没有年限的,集体的才有使用权的说法。
如果你持有这个国有土地证,告诉开发商,这块地皮我自己开发,没你事。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强制占有,逼你同意开发。别信开发商吓唬,多谈谈条件,想想光一亩地能拍卖多少万,再想想自己家的地皮值多少钱吧。真心祝你家能不被欺骗,得到合理补偿。详情可以再交谈。本人实习律师。
你们那里的赔偿比我们这里优恵多了
各地的补偿政策是不同的。难免存在一些出入。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